邊緣觀點:幫助剛到美國生活的台灣人所帶來的「反文化衝擊」,你也好心被雷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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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鄉背井的人沒有容易二字

從2011年去西雅圖生活開始,我在美國已經輾轉待了七八年。在三十多歲的人生中,這一段時間也算是頗有份量了。孤身一人離鄉背井,在無依無靠的異鄉打拼這種感覺,我是體會得不能再多。

美國不同州的生活往往就跟到了不同國家一樣,當年帶著西雅圖的經驗來到加州,只能砍掉重練。美國的生活處處都是眉角,光就租房一件事情來說,天真的我預計跟之前一樣順利三天就能看好房租下來。結果一連看了一個禮拜,看到在海邊發呆懷疑人生。僧多粥少的大學區,想找個租房比登天還難,一到看房開放時間七八個人同時湧入,還需要填寫一堆資料等待回覆。房東像選妃般在眾多房客中欽點,每天看好幾間都是石沈大海,在短短的幾天內的看房經驗中竟然還碰到了各種詐騙,有要先匯訂金寄鑰匙的,也有假房東轉貼真房東的看房資訊,最後才知道聯繫窗口是假的…經歷了很多,到了暫租期限還是僥倖運氣特別好,才得到了一個差強人意的棲身之處。

後來有一個朋友說要來灣區念學程,他說在網路上找到了一個寄宿家庭,因為住的部分我深知很多眉角,於是義不容辭的明查暗訪,也提前去幫他看環境、繳訂金、確認真實性。甚至朋友來美國之前想提前買二手車,我也去幫忙付錢牽車。因為我覺得在外面生活誰都不容易,也一如既往的在能力所及的範圍盡量幫忙別人。

瘋狂的灣區房市

畢業工作之後考慮從海邊小鎮搬到灣區核心以利工作減少交通時數,我們不辭辛勞每週從Santa Cruz開過山路到灣區四周看房,也只是為了能找到一個遮風避雨的小家。灣區的租房市場在疫情之前一直都是白熱化的狀態,逐年升高的房市推波助瀾之下,想找到合理租金加上合理居住條件的物件難上加難。通常實惠的物件要馬遠、要馬小、要馬沒有私人洗烘衣機…有一好就沒有二好。私人房東物件的價格通常會比較彈性,續租方面也比較可能不漲價那麼多,但是得慎選房東跟物件;大的租屋社區一般會需要高於2.5個月房租的收入證明,很多剛來美國的學生靠自己找不到房就是因為沒有收入,也沒有足夠的現金在戶頭(有些要求要等值半年至一年租金的現金財力證明)因此常常找房四處碰壁。這些租屋社區常提供第一個月免租金吸引租客搬入,但之後年年強硬漲租不容易斡旋。或者如果租約到想要改月租不簽年約,原本月租三千多的物件短期幾個月的租金可以漲到五六千也屢見不鮮。

2018年,那是近幾年灣區房市最高峰的時候,而我們在看了30幾間房之後終於承租了現在的家,位於交通心臟地帶四通八達、麻雀雖小五臟俱全,Everything you could have dreamed of:2房2衛、明火、木地板、每個房間都有嵌燈、私人洗烘(值月租好幾百的feature,一般社區為洗衣房共用)、格局方正、車庫、儲藏間,如果了解美國普遍房屋樣式的人就會知道這房子所有條件俱備又在合理價位會有多難找。承租後跟一個碩士班的同學合租一年相安無事,後來另一位多年沒有聯絡的朋友跟我說有意來灣區發展,而我在這邊經歷了從零開始跟各種碰壁踩坑之後,覺得如果能幫助別人減少走彎路自然是樂見其成,所以我表達了如果在期間內,若他沒有找到合適的住處那我這邊有空房可以讓他短租。沒想到這卻是一場惡夢的開端。

台灣人幫助台灣人是理所當然的嗎?

我大致介紹灣區的租房情況給朋友知道之後,參考了過去在西雅圖租房合約以及加州租房合約內容擬了一份中文的租房合約,詳細記載租期、金額、租約內容、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等,完成後提早好幾個月寄給了朋友。同時我也說明白了不是非跟我租不可,他要是有看到別的適合的他可以去。

他搬了進來的那一天,我們說明完大致的規則後把合約拿給他,也沒有急著要他簽,跟他說先看看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再討論,他也說好,後來就如時收到租房押金跟簽好名的合約,開始合租三個月。

住了一陣子之後他開始反應冰箱置物空間不夠,公共空間置物不夠云云開始跟我抱怨,他的個人物品在短短幾週內急速擴張,埋下了不歡而散的導火線,而他的一句「你根本在陷害我」徹底踐踏了我的底線。

很多人習慣合理化自己的認知

他拿著合約的內容跟我說這個不合理、那個不公平,他認為如果有什麼樣租約要先跟他講,好像第一天看到合約一樣。針對他的問題我也一條一條解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租約每一條都是有理由的。剛從台灣來灣區的他不知道短租的租金本來就比長租貴,也不理解短期轉租本來就多半只有房間的使用權,導致他認為什麼都不公平。但要我怎麼解釋,短租再怎麼簽都還是短租,還是你覺得你有交房租就什麼都要聽你的嗎?地球為什麼是圓的而不是平的?為什麼水可以喝?為什麼火不能碰?都要我來教嗎?已經先入為主的他,無論我怎麼解釋他都還是覺得不公平。

「我的認知裡不應該出現這種條約」,我就問說你是沒看過合約嗎,他啞口無言。我的租約只有三、五頁(還是中文的),別人的十幾頁都有,那明明合約擬好好幾個月了自己不看,簽完了有問題了才開始反應,然後說我不先跟他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看合約本來就是要簽的人自己的責任,還能理直氣壯的罵我。如果去餐廳吃飯自己不看價目表開始按照自己喜好點菜,可以吃完覺得太貴跟老闆說不付錢嗎?

他直指我沒有先跟他講清楚害他變成在無理取鬧,我們不是不能協商的人,但重點是他的態度問題。我說那到此為止吧,剩下的時間你自己去外面找房。

「一番好意」惹得一身腥。

很多人習慣打悲情牌博取同情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他扯出了他的過往,出生於收入不佳的家庭、自卑的成長過程、靠自己雙手打拼到有房,曾經有他的朋友需要住宿,他甚至可以做到收低於市價六成的租金,背貸款是他自己的事情等等。然後我不知道他說這些,是想要我怎麼樣,我應該免費給他住嗎?房子又不是我的。

我們雖然曾經是朋友,但也十幾年沒見了,撇開我們的朋友關係,我的太太跟他可以說是兩個陌生人,我選擇用最公平合理的方式保障雙方權益,從短租開始了解彼此的生活習慣跟個性開始,不知道到底有什麼問題。

還是說別人吃的、住的、用的都是大風刮來的,你一句我們是朋友我就該兩肋插刀?換一個角度想,假設今天我過得比他還慘,我的過去比他更可憐,那現在的一切是在黑人問號嗎,應該要換他付全額房租來可憐我嗎?還是說先把悲情牌打出來,就可以無視沒看合約、無視法理而從感性來審判我「身為朋友」卻沒有割自己的肉給你吃、取自己的血給你喝,該讓你予取予求嗎?當然,這些話我都沒有說出口。

從他自己無理取鬧開始,到他自己道歉,我都讓他另請高明,結果換來一個Fine,會一點英文的都知道這個回應是多麽粗魯而刺耳。最後的最後,我想想算了,朋友一場,沒有必要為了認知不同決裂。然而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我已經釋出善意的訊息,對方卻已讀不回,讓我心灰意冷。

台灣情、理、法

總結這件事情,包含合約跟口頭說明,所有醜話全部都說在前,我們敞開大門讓一個熟悉的陌生人住進自己家裡,難道我就沒有一點風險?結果對方不領情、不做功課、也不進行了解,還用極差的口氣跟態度質疑這一切,也許是為了爭一些空間,也許是爭一個月差幾百塊美金的租金,亦或是拉不下臉承認自己的失誤。我不明白為什麼事情會演變至此,也不曉得底做錯了什麼,我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許多在灣區生活了多年的台灣人公評,大家都百思不得其解。但有一位同事的解釋,我認為可以反映出事件中台美文化不同的差異之處。

在台灣幾乎所有事情都可以說是情字優先,有事先靠關係,再來才會講理法,而在美國社會,大家習慣以法治優先,再來才動之以情。或許是因為如此,對方屢屢搬出他自己可以對朋友做到什麼程度,又或者提到自己得身世博取同情。雙方價值觀跟認知的不同,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只能回歸當初雙方合意所簽下的公正文件,讓合約來保障雙方有共識的做事方針。而我已經習慣了這種做法跟思維,才會覺得我都寫了麼明白了你本來就該自己看,卻被認為是我什麼都不解釋都不跟他講,這或許是有些剛來美國的台灣人難以理解的。

可能還是會有那種堅持對人完全的信任,如果自己吃虧那是自己的事,但如果現代文明的方式可以解決問題,為何還需要憑藉口說無憑,更遑論是數十年未見之人。親兄弟都要明算帳,為了避免有理說不清,越是要把合約寫清楚,想要維持長遠關係的人,在做重要決定的時候更應該用白紙黑字來保障雙方權益。

美國法、理、情

多年前的我,也認為應該對任何人保持信任,像是攝影接案不收訂金,結果吃了很多悶虧。來到美國之後漸漸從重情轉變為重法,不是因為崇洋媚外、數典忘祖,而是認知到在美國若只有情理,是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的。

比如說口頭合股投資的股東突然說要抽身,結果另一個股東已經負擔了前期會計、律師等訂金費用,因為沒有合約求助無門。或者房東基於幫忙朋友將房間出租給朋友的朋友卻沒有簽合約,後來發現租客無禮不尊重又很髒亂,於是請他們離開同時,發現房子有許多被破壞的痕跡,也是因為沒有合約而求償無門。有太多太多的案例證明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看到類似的求助。到底是法理不近人情,還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了雙方權益,不證自明。

這件事情如果按照美式的處理辦法,理應照合約走:提早遷出沒收押金,但是我們沒有履行,把押金退回給朋友最後一絲情面。或許流著台灣人的血液,還是沒有辦法做到完全理性,如果不是重情,我不會主動伸出援手;如果不是重情,我不會花時間跟他解釋那麼多;如果不是重情,我也不會多年之後仍然耿耿於懷。

另一個朋友聽了我的遭遇之後,分享了一件情況雷同的故事:在日本某個大學有來自台灣的新生要入學,這位新生聯絡了該校的台灣學生會,說明預算有限需要住宿,也沒有任何生活用品。於是這個學生會開始幫這個學生籌集大家多餘用不到的生活用品,也自掏腰包墊付訂金先找了一個住宿。結果一切都安排好之後,那位新來的留學生就表明自己已經找到住處,其他的東西也不需要了,拍拍屁股人就消失了,留下錯愕的眾人。

後記:後來我也遷出,房東收走五千多押金。曾經合租的夥伴押金我早已自掏腰包全數退還,自己吃下所有虧損的部分。不公平?呵呵

自找的反文化衝擊

所謂的文化衝擊,比如說台灣人來到美國,接觸到與台灣不同文化時那種不熟悉感造成不適;而反文化衝擊,比如說台灣人已經旅居在美國一陣子之後回到台灣,對於一些既有文化感到衝突需要重新適應的感覺。這一次,不需要回到台灣,就能夠「被反文化衝擊」,狠狠的上了一課。

從討論置物空間所展開的所有爭議,我一直都是很理性心平氣和、很有耐心地在跟他解釋,但從他從頭到尾的回覆來看,我完全無法想像一個三十歲的已婚人士,處理事情以及說話的態度竟然跟稚齡的兒童沒有兩樣。讓我不禁反思過度的幫助跟保護,只是自找麻煩而已;對很多人來說事情如果沒有自己走一遭,是不會明白過來人的心路歷程。雖然現實中很多人一路順遂都有貴人幫忙,或許這種人永遠都不會理解。

這件事情即使過了多年我仍難以釋懷,也常常聽到類似的反文化衝擊導致很多海外台人漸漸比較少願意主動幫助剛出國的台人了。我多希望當年的我不要這麼多管閒事、我希望我們從來沒有展開這些對話,也許現在至少還可以是朋友。我想要相信人性本善,也想幫助同鄉在異鄉奮鬥更順利,但經歷過這一次,我會更加猶豫。好人不一定會有好報,但是好人一定被壞人欺負。如果有下一次機會,你會選擇主動對別人伸出援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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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 台灣人一直很欣賞奸巧的人,這才是問題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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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則留言 追加

  1. deerport 說道:

    哈哈哈,我們個性好像蠻像的,爲你祈禱!

  2. kis87988 說道:

    這類的事情感覺常常發生,我也在這裡幫忙很多來台灣留學的學生,但是最後常常遇到類似的事情,好像我們的時間跟精力不值錢一樣,甚至會被說”又不是我要你幫忙的”, 我只想說,您辛苦了

    1. MJohns 說道:

      您也是… 希望大家運氣不要像我一樣背,不但讓自己午夜夢迴時常常想起這些無解的往事,還葬送了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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